“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

来源: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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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建筑业,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各类院校)以及中央、省属驻枣有关单位从事、学习相关职业(工种)的人员均可参赛,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每个项目设企业组和院校组,企业组参赛人员为企业正式在岗职工,院校组为技工院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正式、实习教师或学习相关专业的在籍学生。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近4年内在往届市级和上一级技能大赛中已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比赛。在同一竞赛项目(工种)中,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兼任指导老师。
扶持标准
1、各竞赛项目企业组和院校组各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0%,获奖选手必须成绩合格。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大赛设团体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按照选手在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颁发“优秀团体奖”;对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2、比赛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颁发相应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证书;获竞赛项目前3名、具有本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证书且任职2年以上的,颁发技师职业证书。因职业资格改革,证书的发放方式及证书详情再行通知,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上述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参赛选手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3、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前2名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己获得过“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和中央、省属驻枣单位可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颁发本单位(部门)相应的获奖证书。 4、各竞赛项目企业组和院校组一等奖获奖选手,在参加当年度枣庄市首席技师评选时,根据当年度评选通知,可按照“直通车”条件优先推荐。枣庄市首席技师获评后管理期内享受800元/月市政府津贴,管理期4年。 5、企业组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在企业内有符合条件的师傅或指导教师,师徒双方签订协议的,可以按照《关于开展“名师带徒”活动的实施方案》(枣人社办发〔2019〕65号),申领“名师带徒”专项资金,最高奖励“名师”10万元。枣庄市“名师带徒”资格审核表、师徒协议书请于比赛后1个月内报市人社局(zynljs3317254@163.com)。
申报材料
参赛选手须填写《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填写附件2,院校组填写附件3,电子版),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建议白底,jpg格式,小于20k,建议像素240*320),通过邮箱发送至各竞赛职业(工种)承办单位,并电话确认。参赛时,选手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赛选手登记表,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4),按照赛项承办单位要求做好防疫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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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http://zzhrss.zaozhuang.gov.cn/tzgg/202108/t20210819_1264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