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申请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竞赛主办单位为企业的,其从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00人;
(三)有与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四)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裁判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五)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六)能够组织提供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竞赛原材料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检验手段。
二、竞赛职业(工种)范围
所申报的竞赛赛项(工种)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赛项(工种),在我市各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以及重点领域需要的职业(工种),能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种,经过申报单位充分论证、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联合办赛的需经联合单位共同论证),可酌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