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生活补助

来源: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9/09-2022/09/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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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企业博士(后)生活补助 1.在站(基地)博士后享受就业补贴条件: ①自2020年2月24日起进入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基地)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申报时已办理完成进站手续且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站(基地)时间满1年;申报时,已满2年的,可同时申请享受2年的就业补贴。 ②与设站(基地)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订三方协议,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 ③在站(基地)期间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在站(基地)博士后享受购房补助条件: ①自2020年2月24日起进入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基地)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申报时已办理完成进站手续; ②与设站(基地)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订三方协议,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 ③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枣庄购买的首套住房且已缴纳契税,且购房之日前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枣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④购房时间须在2021年9月10日(含)之后,且购房时间不得早于三方协议签订时间; ⑤所购住房须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住宅,应为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单独所有,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婚的,产权可为家庭成员共有。夫妻双方均符合发放条件的,可分别享受,但合计享受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基地)后留枣企业工作的,按照《枣庄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办法(试行)》(枣人社发〔2018〕38号)、《枣庄市人才购房补助发放办法》(枣人社发〔2021〕10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及申报程序,享受企业博士人才就业创业、购房补助政策。 (二)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生活补助 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申请生活补助条件: 1.自2019年7月1日起,签订合同时35周岁以下; 2.在枣庄缴纳社保、全职在枣工作; 3.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且申报时已全职在岗工作满1年(自签订合同时间至2022年8月31日);申报时,已满2年或3年的,可同时申请享受2年或3年的生活补助。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基地)后留枣(不含企业)工作的,按照上述条件享受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生活补助。
扶持标准
1.企业博士后生活补助。我市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基地)期间,或出站(基地)后留枣工作,符合企事业单位博士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购房补助政策。 2.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生活补助。在枣庄缴纳社保、全职在枣工作、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35周岁以下的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1.8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 以上补助与其他市级人才类生活补贴就高享受,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一)企业博士(后)生活补助 1.在站(基地)博士后申请就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枣庄市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 ②佐证材料合订本1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和PDF扫描版、EXCEL电子版。PDF扫描版须有用人单位盖章,PDF扫描版、EXCEL电子版统一按照“申报区(市)或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材料”命名。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博士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的,须同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须同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博士本人社保卡等材料复印件。 2.在站(基地)博士后申请购房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枣庄市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购房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4份; ②购买期房的需提供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 ④佐证材料合订本1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和PDF扫描版、EXCEL电子版。PDF扫描版须有用人单位盖章,PDF扫描版、EXCEL电子版统一按照“申报区(市)或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材料”命名。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博士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的,须同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须同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博士本人社保卡等材料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生活补助 申请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生活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枣庄市博士生活补助申报表》一式4份(附件3); 2.佐证材料合订本1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和PDF扫描版、EXCEL电子版。PDF扫描版须有用人单位盖章,PDF扫描版、EXCEL电子版统一按照“申报区(市)或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材料”命名。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博士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的,须同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须同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博士本人社保卡等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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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2年度枣庄市博士(后)生活补助的通知

http://zzhrss.zaozhuang.gov.cn/tzgg/202209/t20220909_1502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