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入乡创业运行补贴

来源: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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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电子商务,贸易,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适用对象 返乡入乡人员。 二、政策内容 返乡入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对其经营主体的物业服务费、卫生费、房租费、场地租赁费,给予一定标准的返乡入乡创业运行补贴。
扶持标准
对其经营主体的物业服务费、卫生费、房租费、场地租赁费,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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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枣庄市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政策清单》的通知

http://zzhrss.zaozhuang.gov.cn/tzgg/202208/t20220804_1481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