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施工综合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迁入奖励

来源: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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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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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2、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将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3、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3年内其年度实现财政贡献超过1000万元。
扶持标准
1、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或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的,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在省级奖励1000万元的基础上,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2、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的,或将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3年内其年度实现财政贡献超过1000万元的,扣除一次性奖励资金后,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财政按新增财力的50%给予迁入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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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枣政办发〔2021〕14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http://www.zaozhuang.gov.cn/zwgk/zfgzbm/szfbgs/202111/t20211119_1339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