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硕博补贴

硕博补贴

来源: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科技中介,农业,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上一年度已经通过市里审核并享受补贴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2018年度(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从市(域)外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 (三)2018年度(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申报工作待市政府发文公布2018年度“双50强”企业名单后再组织申报。
扶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双50强”企业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市属企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 (二)引进人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中央、省属驻淄企业为引进人才交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四)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及“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申请表1份(个人填写); (五)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及“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发放申请表(区县填写)。 毕业证等原件由初审部门审核后退还给申请人,只留复印件1份。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8年度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和上年度审核通过的硕博补贴的通知

http://hrss.zibo.gov.cn/art/2018/9/29/art_1059_1504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