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

来源: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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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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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在编在职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及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热心帮助企业发展,有志于从事产学研合作相关工作。鼓励省外科研人员申报山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 每家企业(孵化载体)可对接多个科技特派员,每个企业科技特派员最多服务2家企业(孵化载体)。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扶持标准
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公布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
申报材料
(一)企业(孵化载体)与科研人员双向对接。企业(孵化载体)结合自身创新发展需求,可自主或通过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协助方式,积极主动与意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科研人员交流对接;同时,科研人员根据自身擅长领域以及科研成果,也可自主或通过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协助方式,积极与意向企业(孵化载体)对接交流。对于前期双方已有合作基础的,也可直接推荐企业科技特派员。 (二)区县科技部门审核汇总。双方对接成功后,由企业(孵化载体)组织填写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见附件2),报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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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sti.zibo.gov.cn/art/2021/7/16/art_245_2139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