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来源: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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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淄博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点选拔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前沿技术方面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要进一步拓宽渠道,注重选拔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新旧动能转换、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产业的各类优秀人才。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入选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三)已当选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四)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扶持标准
第一条积极为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一-)根据工作需要﹐所在单位要为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提供工作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二)鼓励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承担国家或地方﹑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领衔承担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 (三)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参加业务进修﹑学习﹐优先安排他们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第二条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管理期内﹐享受每月800元的市政府津贴﹐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年度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发放。
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顺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并附评议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1份;其它附件材料1套(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内容及排版顺序: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当前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事业单位同时在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的,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复印件(没有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证明);网上公示的截图证明和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正文首页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目录置前,单独成册,材料不退回,同时报送word版。 3、《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缩至A4纸张打印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1份,《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3)1份,所填内容必须有附件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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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第九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hrss.zibo.gov.cn/art/2021/9/13/art_1059_2159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