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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引才伯乐

来源: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第一条 引才伯乐指为我市成功引进省级工程以上人才的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单位和个人(第一引荐人,淄博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才工作的在职人员除外)。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引才是从淄博市行政区域外为我市成功引进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全职引进的人才在我市企业(含央属、省属企业、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工作,须与用人单位签订4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柔性引进人才到我市创办企业,须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股权不低于30%,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第三条 引进人才分类 A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括美国、德国、法国、日本、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 B类: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专家,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C类: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选以及其它省相当层次人才。
扶持标准
(一)对于引进A类人才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二)对于引进B类人才的,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 (三)对于引进C类人才的,给予9万元资金支持。 引进同一人才来淄工作或创办企业,只享受一次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1、网上申请。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单位和个人在引进人才成功落地30日内,填写《淄博市引才伯乐一次性支持申请表》(见附件),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2020年2月1日正式运行,此前为试运行阶段)或邮箱zbsrsjjck@zb.shandong.cn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查询社会人才机构资质、人才资质、引才协议、创业证明或工作合同等材料(无法查询的,须由申请人提供)。 2、现场申请。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咨询电话:27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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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淄博市重奖引才伯乐实施细则

http://hrss.zibo.gov.cn/art/2020/4/18/art_11446_1919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