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

来源: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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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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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有国(境)外留学或研修、培训经历,回国后践行留学报国理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包括: 1.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一线工作,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2.海外学成归国后,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在我市领、创办企业,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3.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参与企业科研、生产、成果转化等,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市内事业单位留学回国人员; 4.长期在我市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有国(境)外留学或进修、培训时间1年(含)以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3.长期固定在我市工作3年(含)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5.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所在企业依法履行法律、社会义务,在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环保和诚信公平交易中无不良记录。 (三)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留学人员20名。采取差额推荐方式进行评选,我市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各区县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各高校、科研机构、市属企业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已经获评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扶持标准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政府对评选出的留学回国人员授予“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5万元奖金奖励。
申报材料
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见附件2)、《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拟推荐人选需提供获奖证书及回国后取得成果,创办、领办或服务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后,各推荐单位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组织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5)、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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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hrss.zibo.gov.cn/art/2022/5/27/art_1059_229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