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30条-技术技能人才扶持

来源: 菏泽市招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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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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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其他,科技中介,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
申报条件
(一)在菏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扶持标准
10.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完善提升市拔尖人才、首席技师、乡村之星、金融之星、和谐使者、四个一批等市级人才工程遴选机制,开展“牡丹学者”等人才工程评选,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人才工程体系,并逐步提高人才津贴补贴标准。 11.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12.建立特殊高层次人才职称绿色通道,对在本市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且为首位完成人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级破格基本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从市外引进的博士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可直接申报或评审高级职称。事业单位相应常设岗位没有空缺的,可申请特设高级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支持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100强工业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的,市财政按照副高级每人5000元、正高级每人8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企业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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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

http://www.heze.gov.cn/art/2021/11/23/art_214484_10343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