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30条-人才融资扶持

来源: 菏泽市招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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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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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其他,科技中介,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
申报条件
(一)在菏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扶持标准
16.整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逐步构建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人才科技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完善基金管理投资机制,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支持。 大力吸纳国内外包括私募股权(含创业)在内的投资机构来菏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其获利年度起的3年内,分别按不超过其净收入的2%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人才贷款特殊通道,对人才创办企业和项目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类型的信贷融资。 加大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提供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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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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