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药港产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来源: 菏泽市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命健康
申报条件
(一)在菏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物医药相关产业;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扶持标准
8.对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和团队项目实施“一事一议”评价标准,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给予50万元配套资助;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专家,一次性给予30万元配套资助。 9.对医药港内企业聘用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200%比例奖励企业;聘用的省级高层次人才,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100%比例奖励企业;聘用的市级高层次人才,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50%比例奖励企业。年入库税收在0.5亿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对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50%的比例奖励企业;年入库税收在1亿元(含)至2亿元的企业,对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100%的比例奖励企业;年入库税收在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对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200%的比例奖励企业。每家企业奖励高级管理人员数量不超过10名。 10.设立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储备库”,推行“人才旋转门”。所聘人才纳入事业编制,最高按个人工资三倍标准确定薪酬。到企业工作的,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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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菏政字〔2021〕1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菏泽市现代医药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heze.gov.cn/art/2021/4/1/art_209565_10316136.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