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30条-领军人才扶持

来源: 菏泽市招商服务中心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化工产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其他,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
申报条件
(一)在菏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扶持标准
1.对接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围绕我市“231”产业体系,依托高端化工、生物医药、机电设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副产品加工、现代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实施“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5年内遴选评定100名左右领军人才或团队。 2.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对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或与企业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 3.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产业化前景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本人一般为第一大股东,且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超过300万元或取得风险投资500万元以上(含技术入股)的,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

http://www.heze.gov.cn/art/2021/11/23/art_214484_10343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