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30条-高校毕业生扶持

来源: 菏泽市招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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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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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化工产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其他,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
申报条件
(一)在菏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四)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扶持标准
7.优化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程序,畅通“名校人才直通车”,优化招聘方式,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搭建高校人才引进平台,每年组织不少于5次集中招聘活动。对于取得博士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入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经审核考察,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来我市工作意愿强烈,但因名额或专业限制未能引进的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生,采取灵活措施,简化程序,帮助联系对接单位,引进到我市工作。 对部分岗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确有困难的,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不含生活补贴条件),中小学等教学相关专业招聘条件放宽至省属重点师范院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招聘条件放宽至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8.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扶持力度。对市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有计划的选派青年人才到全市重点工作、基层一线、急难险重岗位,接受锻炼、锤炼本领。对于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工作满4年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 对于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市财政按照县区补贴条件和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最高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帮助有在职深造意愿的企业人员,联系对接高校,对企业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并顺利取得学位后返回企业工作的,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所需学费的50%奖励给个人。 9.加大放权力度。进一步落实高校、公立医院等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自主制定引进人才的标准、条件,自主组织招聘活动,自主聘用人才。推行全员聘任制度,自主设岗,自主聘任,支持用人单位实行更具吸引力的引才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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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

http://www.heze.gov.cn/art/2021/11/23/art_214484_10343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