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1.大力对接引进顶尖人才。
集聚顶尖智力资源,聚焦重点产业链关键基础、核心技术、“卡脖子”等薄弱环节,实施重点项目攻关。对引进的国际国内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2亿元综合资助。对入选省“一事一议”的顶尖人才,根据作用发挥情况,市财政给予引进单位最高500万元的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强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
对自主培育或引进的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实际贡献,市财政给予最高300万元经费支持。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重要科研项目或产业化项目技术负责人,经评估认定,每年按照在东营实际取得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遴选10名左右黄河三角洲学者,根据作用发挥情况,市财政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经费资助。每年遴选30名左右黄河三角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根据人才(团队)实际贡献和发展需要,给予每个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每个领军团队最高3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教育、卫生、高校等人才密集单位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留用特定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3.加大海外人才招引力度。
对全职引进、依法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类)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我市工作期间,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海外引智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各类海外引智项目资助、海外引智活动补贴和引智工作保障等。对列入国家、省引智项目资助计划的,根据发展需要,市财政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4.加快大学生人才引进。
扎实推进“就选东营”专项行动、“青鸟计划”,定期举办“东营学子家乡行”“名校名企直通车”“企业招聘进校园”等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支持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专项岗位对接,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300元生活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用单位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分别发放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2年。引导和鼓励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扩大见习实训覆盖面,评选100家以上市级见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
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以我市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每年遴选一批企业家参加省市国(境)外对标培训和学习研修,组织一批企业家参加“总裁研修班”“领军人才班”培训、“产业对标”活动和科技特训营。积极推荐优秀新生代企业家接受省青年企业家“导师制”培养,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进行实践锻炼。(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积极培育卓越工程师。
立足全市发展需要,支持市内高校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建设新型交叉学科,培育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突出技术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鼓励引导我市企业与高校开展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对校企联合设立的订单班、冠名班等,市财政以3万元/班的标准对相关企业给予设班补贴,高校办学主体是县区的由县区给予补贴。完善高校产业教授聘任制度,支持企业科技人才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加快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
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3年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的住房补贴和最高5000元的生活补助。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市财政分别按照高级工每人1800元、技师每人2500元、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基地培训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按每人每年4000—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费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承担。每年遴选20名左右首席技师、10名左右金牌工匠,5年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统筹开展黄河口职业技能竞赛,每年评选10名左右东营市技能状元和50名左右东营市技术能手,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世界、国家、省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团队),市财政按获奖层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10家左右首席技师工作站,市财政给予建站单位10万元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山东省技师工作站或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依托渤海工匠学院开展“东营工匠”学制班培养计划,按照两年制技师班11000元/人、两年制高级技师班12000元/人、一年制技师班5500元/人、一年制高级技师班6000元/人的标准,由参训企业所在地财政对渤海工匠学院给予教学补贴,市级按照财政体制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8.支持青年人才发展。
在市级人才工程评选中,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对受到国家级青年基金和省级青年基金资助的,市财政按上级资助资金的50%予以配套支持。每年遴选20名左右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年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对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2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每年选派一批青年博士到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挂职,表现优秀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人才工程评选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实施人才回引计划。
鼓励和引导在外东营籍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在市级人才工程、科技项目评审、人才选调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返乡创业就业的东营籍人才家庭,定期组织走访慰问,给予适当褒扬奖励,加强社会宣传,形成人才返乡、建设家乡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东营优秀人才之家”评选,对为东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在外东营籍人才家庭,市财政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加强驻东营高校毕业生留用。
完善高校毕业生留用机制,提高驻东营高校毕业生留东营就业创业率,以约定目标值为基础,每增加1个百分点,市财政给予高校20万元奖励。支持高校建立就业导师制度,根据毕业生留用成效,给予一定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