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科技创新券-人才服务

来源: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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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补助、奖励): 1.企业、机构(单位)未在滨州市注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已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或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3.申请对象与合作方之间存在隶属、共建、相互参股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关联关系的; 4.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两年内有违反《关于建立财政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中事项的。
扶持标准
对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国家院士、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企业,首次备案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和新批准建设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的,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经费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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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kj.binzhou.gov.cn/art/2022/5/6/art_120145_10279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