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创业人才)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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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引进创新人才(团队)的用人单位,须是综合实力较强、经营运行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较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一般应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3%以上。 2、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1)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引领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30%,创办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3、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属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业态的,应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一定数量的客户);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已纳入各县区支持范围,或获得社会性资金(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支持,或与本土企业嫁接创业,或我市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从济南行政区域外引进团队,申报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时需作出说明。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可直接纳入支持范围。
扶持标准
1、扶持政策。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 入选创业人才可申请下列任一资助方式。 方式一:无偿资助。按照审定的等级资助额度确定。 方式二:无偿资助+股权直投。无偿资助按照审定的等级资助额度的50%-75%确定,股权直投资助额度按照项目等级资助额度与无偿资助额度差额的3倍确定,股权直投资助额度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最高不超过20%。被投资企业承诺每年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进行现金分红;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须承诺3年内对该笔股权按照原始投资价格执行回购,并提供回购担保;投资期限届满,无论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均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履行回购义务。 方式三:无偿资助+股权跟投。无偿资助按照审定的等级资助额度确定,股权跟投原则上按照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占企业股权比例不超过30%,不参与企业具体生产管理,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同步以市场化方式退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创业人才(团队)。 2、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依据研发投入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产品研发创新扶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http://www.jinan.gov.cn/art/2017/6/1/art_25832_2181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