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人才资金-工作性补助

来源: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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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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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职能总部、运营中心、后台服务中心等的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法人金融机构不超过5人,其它机构不超过3人),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或实际管理资本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不超过1人)。
扶持标准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职能总部、运营中心、后台服务中心等的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法人金融机构不超过5人,其它机构不超过3人),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或实际管理资本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不超过1人),3年内每年给予12万元工作性补助。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填写《金融人才补助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机构需提供金融许可证复印件;融资租赁公司和股权投资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4)高管人员的任命书或任职聘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简历、从业经历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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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融政策集中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jnjr.jinan.gov.cn/art/2021/10/23/art_14278_4761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