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专项-壮大市场主体(企业家)

来源: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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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贸易,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公共服务,生命健康,文化创意设计,电子商务,软件,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技中介,互联网
申报条件
本政策中所指企业为在济南市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涉及对企业的奖励资金,按现行市、区县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对影响全市服务业发展特别重大的园区、企业、项目等,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支持。本政策与其他政策重复、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项执行,不重复享受。
扶持标准
弘扬企业家精神,定期发布基于纳税和就业的企业家社会贡献榜(红名单),对进入榜单的企业家实施联合激励,让企业家座次优先、荣誉优先、福利优先。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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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jinan.gov.cn/art/2019/11/22/art_2613_3475110.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