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专项-支持创新发展(服务业创新人才)

来源: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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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互联网,科技中介,软件,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贸易,传统服务业,高技术服务,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公共服务,文化创意设计,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本政策中所指企业为在济南市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涉及对企业的奖励资金,按现行市、区县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对影响全市服务业发展特别重大的园区、企业、项目等,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支持。本政策与其他政策重复、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项执行,不重复享受。
扶持标准
对认定的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具有相关理工专业博士学位的科研团队核心人员,按照不高于其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予以奖励,连续奖励3年,每个服务业创新中心不超过2人。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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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jinan.gov.cn/art/2019/11/22/art_2613_3475110.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