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

来源: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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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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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培训对象 (一)领军人才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或职业经理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主体 承担专项行动培训的实施主体,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面向驻济的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质培训机构、行业协会或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整建制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称“培训机构”)应纳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自身需求从中选择培训机构。
扶持标准
专项行动培训补贴及发放办法严格按照《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成本、师资力量、培训所在城市、培训时间等因素确定。培训补贴标准为: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不高于1600元/人,领军人才培训补贴标准不高于6000 元/人。
申报材料
1.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报备表 2.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3.培训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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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1/5/10/art_39924_4769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