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专项-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

来源: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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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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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申报条件
本实施意见中的人才是指纳入我市人才分类目录的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纳入各区县(含功能区,下同)、开发园区人才计划(人才工程)的人才。人才企业是指由上述人才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 尚未纳入上述人才及人才企业范围,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为我市“双招双引”工作新引入的重点人才和人才企业,可由所属区县提出申请,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审核后,纳入支持范围。
扶持标准
选择3-5家保险机构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鼓励试点单位开发创业企业“研发设备损失保险”“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责任保险”“高层次人才人身保障保险”等创业保险产品,为创业企业提供从研发到产品上市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人才创业企业在入选当年从试点保险机构投保创业保险的,由市财政按比例给予补贴。 其中,省级(含)以上创业人才工程入选者创(领)办的企业投保创业保险的,给予保费额100%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可获得保费补贴不超过30万元;“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入选人才创(领)办的企业投保创业保险的,给予保费额60%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可获得保费补贴不超过18万元。同一高层次人才或同一企业享受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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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试行)

http://www.jinan.gov.cn/art/2021/12/30/art_2614_4904213.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