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企业资金-落地资金补助

来源: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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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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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上的。
扶持标准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2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800万元;2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30%,第二期支付70%。申请第二期资金补助的融资租赁企业,需持续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且主营业务合同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填写?金融企业落地资金补助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申请增资补助的,需同时提供增资实缴证明、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增资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金融企业增资资金补助申请表? (6)申请第二期资金补助的企业,需同时提供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附有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经营情况报告及开展业务证明材料 (7)申请购买本市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资金补助的,需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复印件、购臵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用途情况证明材料,填写融资租赁企业购买设备资金补助申请表? (8)申请建(购、租)房资金补助申请的,需提供房屋造价审计报告或购(租)房合同、发票复印件及支付购房款(租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填写金融企业建(购、租)房资金补助申请表?。对于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新自建或新购臵办公用房补助的,需同时提供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列明分税种纳税额)。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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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融政策集中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jnjr.jinan.gov.cn/art/2021/10/23/art_14278_4761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