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在我市竞得土地建设总部办公用房、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新引进总部企业。
对以上补助,企业可自主选择,但不得重复享受。企业享受补助期间,违反规定对外出售、出租、转租或改变用途的,撤销认定资格,退回所得补助。
新引进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在我市境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依法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在本市注册但经营不满一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的法人企业,且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并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次年纳入本市统计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在本市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贡献额2000万元以上。
2.由原注册地新迁入的法人企业,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并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迁入次年纳入本市统计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在本市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贡献额2000万元以上。
3.符合济南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可直接认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