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资金-注册资金补助

来源: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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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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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含)以上的。
扶持标准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2000万元;30亿元(含)至50亿元的,补助1500万元;15亿元(含)至30亿元的,补助1000万元;5亿元(含)至15亿元的,补助60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300万元。
申报材料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资金补助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填写《金融企业落地资金补助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出资情况证明材料: ①公司制: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 ②合伙制:合伙协议、合伙人实缴出资确认书、银行托管协议、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及银行回单复印件 (4)发改部门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材料 (5)申请增资补助的,需同时提供增资实缴证明、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增资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金融企业增资资金补助申请表》 (6)申请第二期资金补助的企业,需同时提供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投资经营情况报告及开展业务证明材料 (7)申请建(购、租)房资金补助申请的,需提供房屋造价审计报告或购(租)房合同、发票复印件及支付购房款(租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填写《金融企业建(购、租)房资金补助申请表》。对于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新自建或新购置办公用房补助的,需同时提供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列明分税种纳税额)。 (8)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申请补助的,需与其管理公司协商一致确定申报主体,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申请第二期落户(增资)资金补助,需在落户(增资)一个会计年度后提出申请,审查合格后拨付余下70%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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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融政策集中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jnjr.jinan.gov.cn/art/2021/10/23/art_14278_4761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