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资金-注册资金补助

来源: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
扶持标准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2亿元;40亿元(含)至50亿元的,补助1亿元;30亿元(含)至40亿元的,补助7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的,补助5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补助30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100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1亿元(含)至3亿元的,补助3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补助100万元。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正式公文,主要说明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股东构成、业务范围、业务发展及税收情况等,下同),填写金融企业落地资金补助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许可证、批复文件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分支机构无需提供) (5)申请增资补助的,需同时提供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增资的批复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增资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金融企业增资资金补助申请表? (6)申请建(购、租)房资金补助申请的,需提供房屋造价审计报告或购(租)房合同、发票复印件及支付购房款(租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填写金融企业建(购、租)房资金补助申请表?。对于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新自建或新购臵办公用房补助的,需同时提供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列明分税种纳税额)。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融政策集中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jnjr.jinan.gov.cn/art/2021/10/23/art_14278_4761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