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オ个税优惠奖励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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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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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扶持标准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工资收入50-100万元的,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40%给予奖励;年工资收入30-50万元的,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30%给予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参照有关规定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做出突出贡献从省级以下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享受按“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个税。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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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

http://www.tyszyf.gov.cn/news_view.php?id=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