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科研经费补助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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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太原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当选山西省或太原市人才工程的优秀人才; (2)符合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且与当选山西省或太原市人才工程的优秀人才进行合作开展科研创新活动而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3)当选山西省或太原市人才工程的优秀人才在太原区域成立企业,主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而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太原市优秀人才科研项目申请审核表》(见附件3); (2)省、市级优秀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省、市级优秀人才所在太原企事业单位的劳务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4)评为省、市级优秀人才的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5)其他印证材料(知识产权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非必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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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落实太原市人才科研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kjj.taiyuan.gov.cn/doc/2019/11/02/9342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