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

来源: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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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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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四大产业集群和军民融合、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项目建设。对上述产业领域的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扶持遴选范围。其它具有行业影响力、能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经企业申请,由各县(市、区) 、各开发区专题申报。 二、资格要件 (一)产业领军人才应当是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人才,或在并创(领)办新兴产业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业团队带头人。 产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为带头人,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2.在重点技术引进、消化、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突破,或解决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我市注册,符合国家诚信记录要求,税收入库级次为市县级的新兴产业企业,经营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市场潜力巨大,技术前景广阔,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新兴产业的启动和发展,并能拉动上下游配套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已完成前期开发,拥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的部分资金,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扶持标准
对备选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分别按最高100万及1000 万金额的 20%、50%、80%、100%四个对应等次列入人才奖励计划。
申报材料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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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加强太原市产业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fgw.taiyuan.gov.cn/doc/2020/08/12/10010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