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奖励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2/06/20-2022/07/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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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受聘的在职人员。由所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统一代为申报。 (二)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符合申报主体条件的从业人员所供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从业人员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且截至申报日合同任然有效; (3)从业人员在 2020 年1 月1 日—2022 年5 月31日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4)从业人员在 2020 年1 月1 日—2022 年5 月31日取得执业资格且截至申报日执业超过一年。
扶持标准
对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执业超过一年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每人奖励 5000 元;
申报材料
(1)《太原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奖补项目申报书》; (2)从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业人员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从业人员 2020 年 1 月1 日—2022 年5 月31日取得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 2020 年 1 月1 日—2022 年5 月31日取得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从业人员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8)上述材料中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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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太原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http://scjgj.taiyuan.gov.cn/doc/2022/06/21/12841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