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百人计划”

来源: 太原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 2022/07/13-2022/07/2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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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在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会计岗位工作,并将持续从事会计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具有充足的学习时间,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从事会计工作以来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专业条件 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财会工作3 年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财会工作 6 年以上;(2)近三年参加山西省、太原市会计信息化暨会计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六名的选手,从事财会工作3 年以上;(3)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工作3 年以上。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外,获得山西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财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扶持标准
获得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证书的学员可择优聘任为市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辅导专家;择优纳入企业、行政事业内部控制咨询专家库;择优向大型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
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百人计划”(二期)培养项目申请表》,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下列单位审核,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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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太原市会计青年骨干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百人计划”(二期)培养工作的通知http://czxx.taiyuan.gov.cn/doc/2022/07/13/12900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