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支持

来源: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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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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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政策意见》支持对象为在太原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社会团体等。对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团队)。
扶持标准
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一)申报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申请支持条款及资金金额等内容; 2、资金申请表; 3、企业责任承诺书,包含申报资料、未享受市级财政其他扶持资金、自身信用状况真实性等承诺; 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5、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凭证; 6、经合法注册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无保留意见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告; 7、其他文字、表格、图片、影像等相关材料。 (二)具体项目材料 参照《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发【2018】4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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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fgw.taiyuan.gov.cn/doc/2021/01/14/10466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