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资金

来源: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5/16-2022/05/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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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支持范围 太原市范围内实施的重点双创平台项目。聚焦促进市场 主体倍增行动的双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支持一批公益性强、服务范围大、带动作用强的双创平台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一)双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专业化孵化载体、双创全链条培育体系。 1.按照“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品牌化”的发展要求, 重点支持一批孵化能力强、孵化内容全面的专业化孵化载 体,孵化载体不仅要提供工商注册、缴税代办、财务代记账、 法务咨询等一般性服务,还能提供创业规划咨询、技术检验 检测、创投金融投资、市场渠道拓展等高端性配套服务,具 备“商务+规划+技术+金融+市场”的高能级孵化服务体系。 2.重点支持孵化链条完整、孵化成效明显、具备完善的 “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双创全链条培育体 系,为项目提供从种子期到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 重点支持“楼上楼下”双创综合体。“楼上”科研人员利用设施 设备开展原始创新活动,“楼下”创业人员对原始创新进行工 程技术开发和中试转化,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 (二)支撑关键领域技术创新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起到支撑作用的研发 设计、检验检测、中试熟化、信息技术服务等双创平台项目 以及起到培育孵化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 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 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 大领域(具体详见国家统计 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三)支撑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1.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牵头建设集研发、 孵化、投资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平台,向上下游中 小微企业开发技术资源、智力资源、市场资源、构筑稳定的 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合作关系,培育一批融通发展特色载体, 推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 2.重点支持以初创企业试验生产加工的标准化环节共性 需求为导向,建设地理位置集聚、使用面积灵活、设施服务 齐全的高标准共享厂房项目。共享厂房配备行业生产所需的 基本公共设施,提供生产配套技术服务,为创客提供低成本、 便利化、功能全的生产空间,加快技术到产品的进程,促进 更多初创企业发展壮大。 3.重点支持“大企业+创新单元”市场主体培育模式。支持 大企业建立内部孵化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利用自有技术、产 品创办小微企业;支持企业内部创业人员通过受让大企业技 术、产品等创办小微企业。鼓励大企业将小微企业创新成果 纳入企业采购,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重大平台项目。 重点支持利用“互联网+创业单元”的新模式,围绕家政服 务、养老托育、乡村旅游、家电回收等就业潜力大、社会亟 需的服务领域,创造更多元、更稳定的新就业岗位,吸纳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重点就业群 体的创新创业平台项目。 (五)其他社会效益明显的创新创业平台。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1.申报的项目须已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 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单位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 3.项目申报单位无违法记录。在会计、纳税、银行信用 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4.项目未享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5.项目申报应重点围绕省、市、县(市、区)双创促进 市场主体倍增的重点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双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要有丰 富的创新创业资源,在金融资本对接、人才智力支撑、市场 渠道拓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为在孵企业 提供优质服务,且目前在孵企业不得少于 15家。 2.申报支撑关键领域技术创新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 目,申报企业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势企业,具有较强 的行业影响力,具备成熟的运营模式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机制,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新兴产业支持方向。 3.申报支撑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 目,相关大企业在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和开放内部资源方面具 有良好基础和现实行动,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大中小企业协 同创新组织模式、生产模式、商业模式。 4.申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重大平台项目,申报项目应 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创业培训、人才培养等若干 功能,有明确的就业服务目标群体,有较强的专业导师培训 队伍,签约的专兼职培训教师不少于8 人,配套公共实训等 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扶持标准
1、投资补助: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2、贷款贴息补助: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按照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补助时间不超过两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原则补助。 3、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额度以市双创办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论证(评审、评估)结果为准。 4、奖励:市双创办根据相关政策及我市双创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细则,奖励额度由市双创办会议研究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资本金注入:重点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助创贷”“双创贷”等融资类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材料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向我委提交项目申报文 件、市级双创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 1)和资金申请报告(详 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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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的通知

http://fgw.taiyuan.gov.cn/doc/2022/05/16/12726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