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来源: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9/20-2022/09/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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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从省外整体迁入的各项手续,申请奖励资金时仍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 (2)2021年度整体迁入且2021年度营业收入符合相关标准;或2022年度整体迁入且1-8月营业收入符合相关标准。
扶持标准
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当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1000万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须加盖税务部门章)复印件或2022年8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须加盖税务部门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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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入并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http://kjj.taiyuan.gov.cn/doc/2022/09/20/13093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