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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税收补贴

来源: 沈抚新区党群部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对在新区工作的领军人才以上高端人才(含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补助。
扶持标准
经新区管委会认定后,按其工资当年薪金所得对新区地方贡献为系数按100%额度予以补助。年薪30万-40万的,按照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市级留成以下100%补助;年薪40万-50万的,按照地方经济贡献给予省级留成以下100%补助;年薪50万以上的,给予10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允许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相关技术人员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通过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奖励给科技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可以分期延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支持企业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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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沈抚新区引进人才政策施(试行)》的通知

http://shenfuxinqu.ln.gov.cn/zwgk/zcwj/lxqgf/201909/t20190930_3606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