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留区奖励

来源: 沈抚新区党群部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对大学生留在本区的,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新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给予3年每月2000元资助。 对新落户并在新区工作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 对新落户我区且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250元、85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2年的房租补贴。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调整为3-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3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50 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全额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沈抚新区引进人才政策施(试行)》的通知

http://shenfuxinqu.ln.gov.cn/zwgk/zcwj/lxqgf/201909/t20190930_3606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