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综合经济贡献奖励

来源: 沈抚新区改革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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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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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总部是指认定在沈抚新区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管理和服务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的企业法人(不含金融业及实体企业)。
扶持标准
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经新区管委会认定后,按照企业对新区实际综合经济贡献大小,给予地区综合经济贡献60%以上的奖励。 奖励期满后,年度综合经济贡献较上一年度增长的,以其当年对新区综合经济贡献50%额度予以奖励。 针对总部企业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研发更新、扩大生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人力资源开发等。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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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

http://shenfuxinqu.ln.gov.cn/zwgk/zcwj/lxqgf/201912/t20191230_3716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