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高端人才(创新平台)

来源: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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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第6名及以后,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5名和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工程实验室和省部级、副省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重点专科(学科)、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扶持标准
1.津贴标准。高端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在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工作的津贴标准上浮10%。 2.住房保障。高端人才120万元,按照60%、20%、20%的比例分3 年发放。高层次人才须履行劳动 (聘用)合同满3年,不满3年的,从解除合同之日起停发剩余安家费。
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政策待遇申请表》(附件1),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连合法居留证件、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补充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未在连缴纳的提供说明)一并作为申报材料,在《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政策待遇申请表》签署审查意见,将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至所在地区(以单位注册地为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材料通过相关系统可查验的,予以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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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rsj.dl.gov.cn/bzgg/%E6%9C%AC%E7%AB%99%E5%85%AC%E5%91%8A/Pages/%E5%85%B3%E4%BA%8E%E5%BC%80%E5%B1%95%E5%A4%A7%E8%BF%9E%E5%B8%82%E9%AB%98%E5%B1%82%E6%AC%A1%E4%BA%BA%E6%89%8D%E8%AE%A4%E5%AE%9A%E5%B7%A5%E4%BD%9C%E7%9A%84%E9%80%9A%E7%9F%A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