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高端人才

来源: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第1名,辽宁省优秀专家,省部级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第1名,省级、副省级市医学会、预防医学会、医师协会、中医药学会、口腔医学会、药学会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指导老师,省级名中医。 3.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第6名及以后,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5名和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工程实验室和省部级、副省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重点专科(学科)、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4.省、副省级市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或省级常设性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奖项一等奖获得者及获奖作品第一主创,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重点人才库人才。 5.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办)人,省级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具备国家级教练员资质、担任主管教练以上职务期间培养出洲际及以上赛事冠军的教练员。 6.中国200强企业总部担任相当于副总以上级别的经营管理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获得国家级荣誉的金融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国家级金融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大金融政策规划主要起草人,主持国家级重点金融工程项目的金融专家,全国30强文化企业提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国家动漫政府奖”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 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长江韬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获得者。 8.经评估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其中引进的高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扶持标准
1.津贴标准。高端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在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工作的津贴标准上浮10%。 2.住房保障。高端人才120万元,按照60%、20%、20%的比例分3 年发放。高层次人才须履行劳动 (聘用)合同满3年,不满3年的,从解除合同之日起停发剩余安家费。
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政策待遇申请表》(附件1),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连合法居留证件、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补充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未在连缴纳的提供说明)一并作为申报材料,在《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政策待遇申请表》签署审查意见,将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至所在地区(以单位注册地为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材料通过相关系统可查验的,予以免交。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rsj.dl.gov.cn/bzgg/%E6%9C%AC%E7%AB%99%E5%85%AC%E5%91%8A/Pages/%E5%85%B3%E4%BA%8E%E5%BC%80%E5%B1%95%E5%A4%A7%E8%BF%9E%E5%B8%82%E9%AB%98%E5%B1%82%E6%AC%A1%E4%BA%BA%E6%89%8D%E8%AE%A4%E5%AE%9A%E5%B7%A5%E4%BD%9C%E7%9A%84%E9%80%9A%E7%9F%A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