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紧缺人才认定
来源: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所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以下简称“紧缺人才”),是指我市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现有人才资源相对紧缺、能为城市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根据紧缺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层次。
(一)认定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符合当年开发目录中相应产业、行业紧缺岗位职责条件。
3.在连工作。全职引进紧缺人才不受户籍限制,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须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引进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和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引进的,须已办结录用、调任或转任审批手续,引进起始时间以市公务员局或有审批权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审批时间为准。
(二)引进的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上年度被认定为我市紧缺人才;
2.在申报单位经认定的紧缺岗位全职工作满1年。
(三)本地的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当年开发目录确定的岗位标准条件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其中一项;
3.在连全职工作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
确属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但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的紧缺人才申报薪酬补贴,可一事一议,按规定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后办理。
扶持标准
全职引进符合开发目录的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每年遴选支持约200名,补贴周期3年,年度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
本地的紧缺人才认定和遴选同步进行,每年遴选支持约200名,紧缺程度作为遴选要素之一。经遴选享受薪酬补贴的本地紧缺人才,按照其申报时对应的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
申报材料
认定申报材料(通过相关系统可查验的材料予以免交)
1.申请人有关材料: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劳动或聘用合同、收入(纳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享受的各类人才政策待遇情况等。
2.用人单位有关材料: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3.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有关材料:《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推荐认定情况一览表》以及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
薪酬补贴申报材料(通过相关系统可查验的材料予以免交)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表》;
2.申请人及其用人单位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收入(纳税)证明,以及个人业绩、所获奖励荣誉佐证材料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印发 《关于落实 “5+22” 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