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创新(青年科技之星)

来源: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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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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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是指在我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成果能与我市相关科技企业对接;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含博士后经历)3年以上; (三)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3篇; 2、获得PCT专利申请1项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前3名); 3、参与过各级政府部门支持的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市级以上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扶持标准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是指在我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获评青年科技之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一)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人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提交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间的合作协议(企业、医院申报对象不用提供);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 7、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公示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推荐。青年科技之星实行限项推荐(限定名额见附件6)。各驻连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申报,一般由本单位初审、公示后行文推荐;企业及其他单位申报,一般按单位管理权限或税收征管权限,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推荐单位应对每项材料认真审核,汇总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 1、申报材料,每项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正式推荐函一份; 3、《青年科技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 4、《青年科技之星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5),每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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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的通知

http://www.kjj.dl.gov.cn/government/NewsDetail?id=6de1483f-0f1c-43bf-a901-011275870091&&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