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尖端及领军人才)

来源: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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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尖端及领军人才团队,主要包括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我市全职引进或新获评的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尖端和领军人才。
扶持标准
对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在人工智能等我市未来型先导型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的,入选尖端人才团队给予连续2年、每年2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入选领军人才团队给予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一)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人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提交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引进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7、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或外籍专家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8、外籍专家在中国合法居留工作手续复印件(主要包括两种类型:1、《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9、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公示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推荐。驻连各大专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申报计划,一般由本单位初审后行文推荐;企业及其他单位申报计划,一般按单位管理权限或税收征管权限,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推荐单位应对每项材料认真审核,汇总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 1、申报材料,每项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正式推荐函一份; 3、《尖端及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 4、《尖端及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5),每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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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尖端及领军人才)的通知

http://www.kjj.dl.gov.cn/government/NewsDetail?id=85c9f6f5-908f-47fc-a530-5ee8b08eee5b&&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