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

来源: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并出具认定意见;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4.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申请购房补贴,需经资格认定后购房,方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首套商品住房(含公寓,下同)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补贴发放时间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下同)。
扶持标准
租房补贴按照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每月3000元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3年;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标准为12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申报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印发 《关于落实 “5+22” 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