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总部营业收入奖励

来源: 大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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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2018年起新设立的符合认定条件经认定的外商投资地区总部和外商投资总部型机构,且当年营业收入1亿(含)以上。
扶持标准
当年营业收入1亿(含)至5亿元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5亿(含)至10亿元的,给予400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6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大连市支持外资总部奖励申请表及企业申请说明,申请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名称、设立日期、注册地址、投资者情况、投资规模、经营范围、业务开展情况、营业收入、对大连市经济贡献增量情况、申请奖励金额等内容; 2、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母公司对总部负责人的任命书、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市商务局关于认定为总部的文件; 5、母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设立总部的证明材料; 6、达到营收奖励标准的总部企业向税务局申报的年度财务报表; 7、经税务部门开具的总部近两年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8、10年内不迁离大连、在我市缴纳税款、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书。 9、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申报材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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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大连市关于外商投资设立总部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http://www.boc.dl.gov.cn/html/ZhengCeFaGui/9aa2a064fbab4e3dab7c472e662ea24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