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创业补贴

来源: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1.所称高校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
扶持标准
高校大学生创业补贴包括高校大学生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场租补贴、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 (一)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场租补贴是对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用场地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年、每年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 (二)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是对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带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人以上就业的,按其为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3年、每年最多10万元的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是对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5年内参加市级以上党政部门举办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于1年内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的创业团队给予的一次性资金资助。其中,国家级大赛获奖的给予20万元资助,省级大赛获奖的给予10万元资助,市级大赛获奖的给予5万元资助。 已享受(一)(二)项创业补贴的高校大学生毕业后,补贴年限未满的,可连续享受至期满。同类补贴项目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高校大学生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申报时间向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通过相关系统可查验的材料予以免交): 1.申请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场租补贴须提供《大连市高校大学生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场租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或场地租金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场地产权证复印件。 2.申请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须提供《大连市高校大学生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实体吸纳就业相关材料,包括招用人员名册(经营实体加盖公章)、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须提供《大连市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及团队人员花名册。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印发 《关于落实 “5+22” 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