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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荐才奖励

来源: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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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1.适用于为我市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 2.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须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人力资源年度报告、工商年报或事业单位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社团组织须有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开办证明。 3.所称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是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青年才俊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扶持标准
我市推荐并成功引进人才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认定层次可申报享受引才荐才奖励。全职引进一名尖端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一名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一名高端人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一名青年才俊,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全职引进一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大连市引才荐才奖励申报审核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企事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非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手续,社团组织须提供登记管理部门开具的开办证明;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协议等能够证明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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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印发 《关于落实 “5+22” 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