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突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

来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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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奖励对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正常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奖励条件:服务信用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考评成绩突出,2017年1月1日后被授予国家、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
扶持标准
被授予国家、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获得多个奖项,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
1.《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申报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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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沈阳市对贡献突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申报指南

http://rsj.shenyang.gov.cn/gccrc/viewNewsb.php?kid=8702&cid=216&tid=%C9%F2%D1%F4%CA%D0%B6%D4%B9%B1%CF%D7%CD%BB%B3%F6%C8%CB%C1%A6%D7%CA%D4%B4%B7%FE%CE%F1%BB%FA%B9%B9%BD%B1%C0%F8%C9%EA%B1%A8%D6%B8%C4%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