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对进入全市百户重点监测企业名单且税收额居前50位的企业,如当年工业增加值与税收增长值均高于全市GDP计划增速,其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按其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15%,由市财政连续3年予以补助。对在我市创业并获得“盛京人才”有关政策奖励的高层次人才,按其奖励资金应纳税额的20%,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补助。允许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相关技术人员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通过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奖励给科技人员的,可以分期延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个企业的奖励对象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实缴税金市级分成部分的10%,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支持企业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此项奖励与“企业家奖励”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