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及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资助

来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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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博士后资助 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辽宁省博士后服务中心批准,在沈阳地区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经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批准,在沈阳地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辽宁省企业项目博士后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2.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启动资助 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批准的,在沈阳地区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
扶持标准
博士后资助5万元/人,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万元/个,辽宁省创新实践基地10万元/个。
申报材料
1.博士后资助申报材料(原件及PDF格式文件各一份) (1)XX年沈阳市博士后资助名单汇总表公示 (2)沈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表 (一式两份) (3)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批准文件 (4)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博士后联合培养协议 (5)开题报告 2.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启动资助申报材料 (1)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的批准文件 (2)《沈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启动资助资金申请表》 3.相应表格下载地址:沈阳市博士后及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资助申报材料(zip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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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沈阳市博士后及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资助申报指南

http://rsj.shenyang.gov.cn/gccrc/viewNewsb.php?kid=8698&cid=216&tid=%C9%F2%D1%F4%CA%D0%B2%A9%CA%BF%BA%F3%BC%B0%D0%C2%C9%E8%C1%A2%B2%A9%CA%BF%BA%F3%BF%C6%D1%D0%B9%A4%D7%F7%D5%BE%A3%A8%BB%F9%B5%D8%A3%A9%D7%CA%D6%FA%C9%EA%B1%A8%D6%B8%C4%CF